東莞保安公司的物業小區保安組織是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物業小區治安秩序的重要輔助力量,管好、用好這支隊伍,有利于維護物業小區的治安秩序、有利于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有利于緩解警力不足的矛盾。
但若這支隊伍管理不好、控制不住,很容易成為個別企業或個人的打手或保鏢,甚至成為危害一方的黑惡勢力。對此,各單位領導特別是治安部門和派出所領導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
各單位必須把保安工作作為維護社會治安的一項基礎工作,納入“三基工作”的總體規劃,并結合我市派出所治安行政管理績效考核工作,認真研究,狠抓落實,確保轄內保安隊伍管得住、指揮得動。
東莞保安公司要按照公安部、省廳的要求做到保安管理“三從嚴”:
一是資格審查要從嚴。對保安從業人員要嚴格資格審查制度,堅決防止有犯罪記錄的人員混入這支隊伍;
二是教育培訓要從嚴。要進一步加強對保安經營管理人員和保安員的教育培訓,切實提高保安員的素質;
三是日常管理要從嚴。要強化對保安員的日常管理和監督,發現轄內保安隊伍異常調動、與工作對象有矛盾等不穩定因素的,應及時掌握動態,做好調解和查處工作,防止矛盾激化。